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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纪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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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检人员,请口下留情”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9日 来源:上海金融刑事辩护律师
[导读]:今天在李杨律师的直播间看到一个法官说“我是法官,请口下留情”。昨天跟一个检察院的朋友聊天,她说我现在的文章看起来有点偏激,对法检人员充满恶意。于是,想写写这个话题。每一个案件都极具特性,所以办每一个案子都会有不少心得体会和感受。我习惯于用文字的方式记录。文章都是办案中的真实感受,并不是针对整个法官或者检察官群体。只是因为在办案中遇到了一个这样的法官和检察官 ...

今天在李杨律师的直播间看到一个法官说“我是法官,请口下留情”。昨天跟一个检察院的朋友聊天,她说我现在的文章看起来有点偏激,对法检人员充满恶意。于是,想写写这个话题。

每一个案件都极具特性,所以办每一个案子都会有不少心得体会和感受。我习惯于用文字的方式记录。文章都是办案中的真实感受,并不是针对整个法官或者检察官群体。只是因为在办案中遇到了一个这样的法官和检察官,或者合议庭成员。

写个案的,都是非常具体的,之所以家属和律师会有共鸣,而法检人员会感觉被攻击,很受伤。一是立场不同,二是大家都带入了自己的角色,三是内容过于真实。

有些文章虽然没有直接说某法官或检察官,或者说一种现象,但是每一句话都是有原型的。建立在假想基础上的文字,是没有生命力的,而且我也不屑于写。

打无罪的这些案件中,每一个都是不一样的:罪名、当事人的性格特点、从事的行业、认知程度、所处的阶层等等都不同;遇到的每一个检察官和法官也都不同的,自然他们的性格、专业能力、办案态度、对律师的态度,职业理念也很不同。

但也有共同的地方。比如较为普遍的:都不想办错案;都想在不费太多精力的情况下,做到案结事了;如果发现案子有问题,都会比较慎重;如果能办几个漂亮的案子,自然不会拒绝。

但是如果需要过多担当,比如遇到争议很大的案子,社会影响较大的案子,或者当事人不认罪、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案子等,发现案子存在问题,经过退查,要求检方撤回起诉等等,之后,案子又来了,不得不做出重大决定的情况下,能否担当,怎么担当。这就非常考验法检人员的智慧和勇气了。往往也是这些案子最能体现一个人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也是最应该付出专业、能力和勇气的案子。

怎么办?

实事求是地说,多数人首先想的是,不要给自己添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可能也做一些抗争,但是在检委会和审委会做出与自己结论完全相反结论的时候,也会妥协,或者说只能执行。

这种情况下,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做法。

有良知的,会想方设法给当事人留个出口,比如,创造条件,让当事人的上诉更容易成功。

不可否认,还有一些人,会想尽一切办法把案子“做实”,在能力范围内,把后面所有可能的路都堵上。

常有法检人员说,不要对他们过度苛责,他们也只是普通人。是的,但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面,法检人员掌握了司法权力,对一个人的自由、生命和财产,这些安身立命的东西,有生杀予夺的权力。这绝不是普通人能掌握的。不能把这么重要的权力也当作普通人的平常事

现实的困境,大家都能力理解。但是,在权力范围之内,还请多做一点,比如专业一点,认真一点,守住职业底线和操守。因为,你的一个转念,可能就真的避免了一个冤假错案。而这对一个人,一个家庭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有时候,哪怕只是发现罪名和量刑上对当事人更有利的证据和法律适用等,对当事人的处罚,在法律范围内,作出对当事人最有利的处理,而不是相反。这也是法律的应有之义。而这,同样对当事人和家属,对企业和员工,价值巨大。

转身辩护律师,走上昔日的自己对面,跟不同的检察官交收,发现太多人只想做个平庸的检察官,对案件也好,对当事人也罢,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的专业和敬业,都远远不够。

还有一些法检人员对律师充满偏见,认为律师都是为了钱,认为律师不专业。说白了,谁能不为了钱?没有钱,谁能生存下去?为了钱的同时,专业,靠谱,尽心尽力,就是好律师。

实话实说,法检人员整体可能比律师整体专业水平高,但是具体到个人,就不一定了,办案中遇到的特别专业的并不多。所以,还是要谦虚一点,不要高高在上,自以为是,还是要谨慎一点,认真一点。再说了,所有积累的,最大的受益者都是自己。

法检人员,也可以想一想,如果没有权力和体制的加持,案子还能处理的这么顺利吗?

遇到出庭检察员不看卷宗,不熟悉案情,一切都是检察官助理代替;见过一遇到无罪辩护律师,就心生恨意,报复心过重的检察官,即使没有充分的事实和证据,也要想尽一切办法定罪。庭上说的话和做的决定,不但没有专业水准,连普通人都说服不了。

截止目前,手里所有无罪辩护案件的法庭,非常粗暴地拒绝了辩护人的几乎所有申请,完全不管是不是有必要,是否有依据,甚至审判长自己决定合议庭不回避,自己不回避,并且不得申请复议。这,都是笑话。

遇到这样的检察官和法官,怎能不生气,又怎能为他们美言?

有没有遇到好检察官?有。

昨天去青岛,面见另一个无罪辩护案件的承办检察官。一年多来,无数次的沟通,每一次他都耐心倾听,认真记笔记。对我们的每一份法律意见书,都认真研究,及时反馈。这是对案子负责,也是对当事人,对自己,对职业负责。我不善于夸奖,但是昨天我由衷地赞赏他。这个社会太需要这样的检察官了。

这个案子非常复杂,争议非常大,在当地的影响也大。但是,他从未想过敷衍或者不认真对待。不懂的,他会非常认真地学习和倾听,认识到案件有问题,就及时放人,发现辩护人有新的观点,就及时研究。

我们作为辩护人,为这个案子付出非常多,他作为检察官,同样也付出很多。

虽然案子还没有结束,虽然我们都还不确定最后能不能有一个不起诉的结果。但,至少通过一年多的交流,我们对彼此是高度认可的。

这就是棋逢对手的感觉。不但不会撕,还会惺惺相惜。目标一致——把案子办好。

当然,执业过程中,我也不断反思和复盘,遇到不同的法检人员,要怎样才能更好地激发他们心中的善意和担当——现在看来,这是比专业本身更重要的问题。

——他们不会看不出问题,之所以对律师的辩护意见不接受,一定是卡在了哪里:缺少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又没有时间学习研究?重刑主义、惩罚注意的办案理念过重?办案能力不足?性格过于柔弱或者强势?还是领导定了调子,没有多少发挥作用的空间,等等。这些都需要更进一步的交流和沟通,当然也需要技巧和方法。

最后,以一句话结尾:不是因为你是法检人员而被尊重,而是因为你认真履职,实实在在地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而被尊重。

做的不好,会继续批评。

做的好,绝不吝啬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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