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纪念律师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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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原公安、法院的人也开始网上举报了,一旦发布,迅速引爆网络,成为大家津津乐道的话题。前有唐山烧烤事件民警出狱后网络喊冤,后有原盘山法官网络实名举报辽宁高院执行局长王宏、原周口市公安局民警刘丽举报河南省高院法官周某松拖失职渎职、徇私枉法,后面可能还会有人效仿,瓜太多,有点吃不过来。唐山民警网络举报1天后,唐山官方就发布通报,认为原判决没有问题,后者暂未看到官方回应。网络举报,一旦引起舆情,地方一般会迅速行动,虽然不少举报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这是不是意味着网络举报,一定能行?不一定。还是要区分情况。如果确实是冤假错案,并且还有充分的证据来推翻原判决,通过正常途径始终得不到解决,网络举报,可能会有奇效,但也并不是每个案件都能得到及时解决。如果不是冤假错案,或者认为笔录和认罪认罚是被迫签的,但是一审判了之后,没有上诉,现在看到这么多人都网络举报,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也有点坐不住了,想申诉,就比较困难。网络举报,与线下举报一样,始终还是要遵守实事求是原则,并且要讲究策略,否则很可能就浪费了一次机会。申诉,需要抓住主要关键问题,尤其是有没有新证据推翻原判认定的关键事实。比如,唐山烧烤事件的民警,网络喊冤,主要说的是程序性的问题,可是对申诉案件,法检人员最关心的是事实和证据——该民警如果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把陈继志带回派出所了,这才有启动申诉的可能性。众所周知的平反的冤假错案,之所以能重新启动诉讼程序,有的是因为“亡者归来”,有的是因为新的关键证据出现,彻底打破了原判认定的事实,这时候,启动再审程序,才有可能。如果说没有充分的证据,或者拿只是提一些程序上的瑕疵(在当事人眼里的严重程序违法,对司法人员来说,只是无伤大雅的瑕疵),是很难促使法检重新启动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