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纪念律师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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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接触了各行各业的当事人和家属,听到了太多版本不同,经历却大同小异的故事。非常感慨,如果他们提前得到专业刑辩律师的辅导该多好。原本无罪的案子,就不会稀里糊涂被自己说成犯罪,然后不得不去蹲大狱,又觉得冤枉。不少当事人认为只要认了事儿,出去赶紧筹钱,就没事了。不少人不管有的没的,认为只要能出来,就都一股脑儿地认了。认了之后有三种情况:一是认了,就真的出来了,也确实没事了。这是情节非常轻微,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当然,后面可能要追究行政责任,或者罚款等等,这种不在讨论范围。二是认了,也出来了。出来后,积极筹钱,并把钱也都交到公安指定的账户了。可是,过了几个月,甚至快一年的时候,公安又来喊人做笔录。然后案子又移送到检察院了。到检察院,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检方做了不起诉处理,另一种就是起诉到法院。这里要说的是第二种情况,如果在公安阶段做的所有笔录,都反复自己签名确认笔录上的犯罪事实,到检察院,尤其到了法官阶段再说冤,想解决那就真的很麻烦了。要推翻自己反复确认的有罪供述,是很困难的。从我国万分之三左右的无罪判决率,就知道有现实多残酷了。三是认了,就出不来了。这种情况占多数,因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而且已经认罪认罚,并且还退赃了,在司法人员看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了没问题。这时候,当事人才发现好像上当了,不是自己做的事儿,不应该认。可是,回头想想,如果再回到讯问的场景,可能还是扛不住,还是会认。为什么呢?一是因为不懂法律。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更不清楚认多认少有啥区别。多认点,人家说就让出来,不多认,就不给出来,也不知道真假,所以,就干脆都认了,虽然觉得委屈。二是不懂侦查套路。天然地相信侦查人员的话。比如,当他们说,你不认是吧,同案的谁谁谁都认了,你扛着也没有意义,还不如有一个好态度,我们还能帮你争取更轻的处罚。你认还是不认?比如,当你一直不认,侦查人员说,你要再不认,我们就把你老婆孩子都抓来,看你认不认。这时候,怎么办?有一点,要知道,公安是不能随便抓人的,抓人必须有法律依据,并且要履行审批手续,不是他说抓就抓的。除非他们真的有证据。三是抱着侥幸心理。不管是不是自己做的,先认了,出去之后再说。可是,你出去之后,跟谁说。笔录已经把犯罪事实做实了。不少人的思维模式是,出去之后,只要人是自由的,就可以去活动,找关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去找人的时候,却发现,有些人收钱不办事,有的人不收钱,也不办事。想把案子消掉,简直难比登天。悲哀的是,这个结果是经历千辛万苦,花了很多冤枉钱,求了很多人,心力憔悴,浪费很多钱财,才发现的。人们总说,人教人教不会,只有南墙,才是最好的老师。为时已晚。很多时候,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跳坑,也阻拦不了。这就是所谓的人性或者命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