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纪念律师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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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一号港汇恒隆广场一座36层
辞 职 3 年
作者:程纪念
今天,7月的最后一天,放下千头万绪的工作,安安静静地回顾,复盘,算是对3年的一个总结,也作为律师生涯和生命新的起点。
1.简单现实,没有内耗
刚在为两个案子案子的当事人烦恼。一个是妨害药品管理案件的当事人,从帮他取保后,就各种作妖。一会儿说自己没有杀人放火,就不是犯罪,被公安冤枉了;一会儿嫌取保期间向公安报备麻烦;一会儿又觉得律师让他提供涉案银行流水是害他,坚决不配合......另一个是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诉讼期间高质量的帮他们处理完了案件,拿到了本金。利息没有协商好,就申请执行。但是他们没有委托,我们团队的律师也免费服务了,让他们把执行申请材料寄给一审法院,结果他们自己寄到了中院。案件被退回,他们就直接群里责骂律师不尽责。当律师把截图发他们的时候,又说律师不解决问题,还说律师矫情,说说怎么了......从未想过律师行业会遇到这样的当事人,他付费请你,又对你各种提防,不信任;免费提供的服务,不但不珍惜,还各种理所当然的指责。坐下来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如果还是检察官,他们会这样对我吗?应该不会。一是他们不敢,二是他们也拿不到我的私人联系方式,即使有情绪,也撒不到我头上。那还是做检察官好?各有各的好。相比做检察官,我更喜欢做律师。对不讲理的当事人,作为律师,讲不通道理的时候,会骂人,会讲明利弊得失,让他们自己选择是否配合,是否尊重。我也可以选择是否服务。大家是自由和平等的。虽然交流有点短兵相接的味道,但很真实,不用拐弯抹角,不用戴着面具说言不由衷的话,也不用过多考虑所谓的形象或者影响。熟悉的朋友都说,我看起来很充实,很快乐,言语间是满满的激情,眼里有光。这是律师这个行业给的。压力很大,同时动力也足,更有通过服务客户实现个人哪怕一点点价值的渴望。很多人说刑事辩护不适合女生,尤其看起来文文弱弱的女生。可是,放眼四望,国内有非常厉害的女刑辩律师,看起来弱不禁风,可一上战场,就所向披靡。没有什么是女生不能做的,只有什么才是你最想成为,并且愿意为之付出千万倍努力的。自古成功的,没有不卷的。没有从天而降的成功,只有一个个解决当事人的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提升能力,才是正道。
2.踩过的坑,是垫脚石
这3年,踩过的坑,可能要比一般体制内出来的人多。由于从校园到体制的简单经历,加之省院的工作很少与基层接触,不少朋友说以前的我不接地气。这个结论在从律的工作中不断修正,以至现在的朋友都说我真实,接地气。多年的工作和生活习惯,对人不设防,本能地相信任何人、任何事,而且对体制内出来的人天然地多了一层信任。这些都在后来的工作中,被不断打脸,也在经历后不断调整。任何人靠近你,都是有原因的。也许是你的专业和人品,也许是你的单纯和直率,当然也可能是你比较好说话,只知付出,不懂索取,等等。过程中,你会体验被尊重和信任,也会因为看错人而受伤。之后,就明白,至少某一种人或者某种办事方式,不值得或者不适合合作。每踩一个坑,就看懂一种套路。比如,有人跟你要专业,要方案,要解决问题的方法,从来都不提钱。或者当你提钱,他就倒打一耙,认为你太斤斤计较。这时候,你就明白,不尊重专业就是不尊重律师本人。这样的人,趁早远离。身边有不少律师朋友,不好意思开口谈钱,总是被假客户牵着鼻子走,其实大可不必。试想,他能明目张胆地不提钱,就跟你要高质量的服务,你为什么不能直白地提钱?在他白嫖的那一刻,在他眼里你就一文不值。还不好意思谈钱吗?当然,还有很多聪明人的套路。比如,你虽然明码标价,他说,我不咨询,你先看材料,给我方案,我觉得值得,就会委托。或者他说,你保证我不起诉或者缓刑,我就委托。这种直接跳过咨询费,只想白嫖一个可行方案的,同样不用理睬。不尊重律师的聪明人,是不可能把律师的方案执行到位的。这就意味着,即使你愿意被白嫖,你给的货真价实的方案,他也无法落实。所以,完全没必要浪费时间。还有一类人,特别聪明,打感情牌,用所谓的欣赏绑架你,给你提供很高的情绪价值,让你在不断地赞赏中,不知不觉迷失自我,任劳任怨为其通过超高价值的服务。但是,在服务过程中,又会各种“很社会”的手段对你打压和控制,要求你必须按照他的方式来执行。结果不如意之后,就是各种贬损。之后,再遇到这种人,你就知道他们的套路,就知道怎么应对。其实,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客户,作为律师,只要秉持一个原则,不管对方是什么人,怎么对你,你都收取让自己不觉得委屈的费用,然后付出对应的服务。至于其他,顺其自然。能够走的更远,自然更好。如果不能,不必强求。客户,需要筛选;合作伙伴,也需要筛选。不可能遇到的所有人都能成为客户、伙伴。只选择适合自己的。不适合的,早点远离。面对任何人,保持平常心、平等心。不管他是达官贵人还是下里巴人,能合作的就正常合作,不能合作的,就友好说再见。这个世界,你是自己唯一的救世主。踩过的每一个坑,都让它成为让自己变的更强的一块砖,一块又一块,成为填埋坑洞的垫脚石,一块一块铺就你走出坑洞、通往成功的路。
3.专业精进,是立足之本
刑事辩护是专业性极强的业务。准确地说,当前的刑辩,已经演变成一个综合能力的赛场,专业是基础,勇气是筋骨,再配合正确的策略和随机应变的配套的打法,才可能取得好成绩。不管刑事辩护多难,最根本的仍然是专业,专业,专业。真正的大咖,朱明勇、李扬,他们每一个对刑法、刑诉法如数家珍,脱口而出。这是基础,也是专业,更是武器。如果在法庭上,发现法检人员违法,想指出来,却想不来该用哪个法条,是不是很尴尬?从策略的角度,不需要当庭指出的,除外。但是,不管怎样,总要非常熟悉法律规定,做到信手拈来,才是大咖律师的基础。这一点,很多律师都做不到,我也还在继续努力。为了进一步提升专业技能,7月上旬去北京,跟徐昕和李扬律师学习刑事辩护,下旬在华政跟章宣静老师学习司法会计鉴定的审查和质证。他们让我看到极致专业,极致敬业者的风采,他们脸上洋溢的自信,发自心底的坚定。眼里有光,心中有梦。面对艰难的现实,虽也感慨,但是更重要的是迎难而上的勇气和持之以恒的毅力。学习,持续学习,是刑辩律师的必修课。专业上精进,同时也要全面提高综合能力。比如,拿到一个案子,要知道如何辅导当事人,知道不同阶段的不同任务,明白每一个阶段的打法,结合案件特点、当事人和家属的诉求及配合能力,以及公检法对案件的态度和办案习惯,灵活调整与不同人员相处的方式,争取案件的最佳效果。当然,在这些过程中,要始终绷紧一个弦——律师自身的风险要防范。不能防范自身风险的律师,不是好律师。如果律师倒下了,谁来保护当事人?!保护好自己,就是保护当事人。
4.与法检思维渐行渐远
一直关注我公号的朋友,可能会有一种明显的感觉,我的文章越来越“辣”了,对法检人员的批评越来越多。曾有检察长语重心长地提醒我,不要对抗,要传播正向能量。不能为了宣传或者影响力,就抹黑公检法。我懂他的好心,但他却不知道我工作中都经历了什么,对我误解太深。是抹黑还是有所保留?是现实更加残酷,还是文字更加柔和?作为领导,他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跟我经历和感受到的,完全是两个世界。所以,只能婉言感谢。虽说整体上,司法在进步,但是也要看到刑事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尤其认罪认罚案件,早已背离了初衷,各种套路,让人应接不暇。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认罪认罚成了公检法胁迫当事人和家属甚至律师的手段。只要不认罪,只要敢翻供,就重判。这是哪条法律规定的?什么时候,当事人一辩解,就成了态度不好,就要重判的理由了?什么时候,只要认罪认罚,就可以不看事实和证据,直接速裁了之。一旦律师提出案件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就成了刺头律师、表演律师,就对之打压?公检法的入罪思维,重打击轻保护,与刑法的谦抑越来越远,与百姓期待的公平公正有不小的距离。他们对案件的审查判断,更多的是从怎么把有罪做实,涉案金额做大,没多少耐心去好好审查案件。只是纸面办案,至于笔录如何做的,是否存在诱供、逼供、指供等违法取证行为,在所不问。至于办案存在的问题,给当事人和家属带来的灾难性后果,给企业和员工带来的无法弥补的伤害,被代表公平正义的自我感动代替,根本看不到,也不愿意去看。公检法之间的配合越来越默契,监督越来越少。每当在法庭上,不得不说“如我在诉”,不得不质问法检人员,共读一本刑法刑诉法,为什么他们对证据的审查就只看有罪、罪重证据,根本不看无罪、罪轻证据?真的排除了合理怀疑?符合法律规定?是依法办案?对当事人公平?每当这时,迎来的是嘲笑和讽刺,得到的是冷漠和挑衅。对这样的办案人员,没法给予正面的文字。当然,人家也不稀罕我这种无名小辈的正面评价。律师与公检法,在当事人利益这一块,几乎完全对立。无论是立场、出发点,还是权利来源、职责,都不一样。如果律师跟公检法人员的思路完全一致,那才是最可怕的。曾有公安人员跟我说,当事人没有完全认罪,你劝劝他,让他认了吧。恍惚间,有一种错觉,这是把我当成亲队友了?律师,应该有独立的判断,自己的立场,专业的服务,和对法治的追求。应该说,律师和公检法在追求公平公正的法治上,异曲同工。不过目前看,还是各自坚守好自己的岗位,做好本职工作。道不同,不必强求。我会一如既往地坚持自己的刑辩之路。
5.卷的累了,可以休息
当前,对我这种无依无靠的普通人来说,除了卷,没有第二条路。奋斗、拼搏,不敢有任何懈怠,因为肩头的责任,因为不灭的梦想,因为心头的不甘。目前这个形势,赚钱很难。客户的要求比以前更高,但是付费能力和付费意愿却很低。这就导致做同样的案件,收入更少,而压力更大。累不?说不累是假的。想赚很多钱,对普通人来说不现实。所以,累了,就适当休息。调整好身心,该干嘛干嘛。生命不是只有工作,也可以适当放松,去写写诗,看看远方,去放松一下紧绷的心情。没有什么值得我们拿命去换。就像王楚钦说为了混双金牌,他愿意拿命去换。能拿金牌,自然是好,如果惜败,只要尽力了,就没有遗憾。如果没有了命,再多的金钱和荣誉,又有什么意义?说到底,我们都是普通人,平时做一个勤奋的社畜,认真搬砖,赚取对价,让自己生活的体面一点,舒心一点。但没必要把自己累成狗,落的一身病痛,不值得。人生,除了工作和赚钱,还有很多美好的事物值得浪费。就像邓亚萍说的,她恐惧一眼望到头的生活,所以才去国外读书,去见更大的世界。如果说转行律师,是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工作之外,还应该有更丰富多元的生活。
6.埋头做案,整装待发
做律师,3个年头,感觉与以前的世界已经完全两样。回望过去,恍若隔世,常常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那些曾经,是我的过往吗?似乎真的,可又是那么陌生。现在的日子,真实、落地。接待咨询和委托,可以明码标价,可以选择合拍的客户,可以说想说的话,做自己想的事。当事人和家属做的不好的时候,该怼就怼,该骂就骂。不内耗,不纠结。以前总是觉得自己这也不好,那也不行,感觉跟整个世界有太远的距离。现在慢慢找回自信,慢慢活出那个敢想敢干,敢说敢当,意气风发的自己。虽然辛苦,但依然感谢完全不同的生命体验。人这一辈子,短短百年,除了安稳和压抑,还有不确定的魅力和行动自由,更有放下一切去追逐的梦想。在这个节点,说梦想,说勇气,说拼搏,似乎有点不合时宜。但是,普通人的梦想也是色彩斑斓,值得追逐的啊。我们成不了马龙、全红婵,但是我们可以成为自己的英雄,成为自己喜欢和崇拜的样子啊。倪夏莲61岁还可以参加奥运会,40多岁的我们为什么就不配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有人说经济形势不好,还是留在体制内吧。其实,仍然有很多人出来,不留恋体制的光环。说真话,我是欢迎更多人从体制内出来,用律师视角去看待曾经的自己,并用专业和敬业去一点点影响和改变那些不公处理的个案,进而推动司法的点滴进步。但这不是鼓动你辞职,只是说,如果你还有梦想,还在蠢蠢欲动,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还缺一个理由的话,我认为你可以出来。否则,就不要出来,安安心心的在体制内,做一颗坚实的螺丝钉。唯一想提醒的是,不要让自己同化成一个无血无肉的办案机器,不要忘了学法的初心,不要忘了曾经的自己对不公案件的愤怒,更不要为了一点点个人的私利而不顾当事人的自由和生命。公平和正义掌握在你手中,但只有你跟公平正义站在一起的时候,你才能代表它,否则就是对它的亵渎。保有良知,保持对法律的敬仰,保护对公正的渴望,做一个不一定合群但自己认可的法律人。我想这可能是金钱之外,对我们这些普通的法律螺丝钉来说,更重要的。于我而言,就是好好总结3年的点点滴滴,把经验和教训化作避坑的行动,更加坚定,更加勇敢,也更加踏实的,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祝每一个怀揣梦想的生命,都能走出专属于自己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