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纪念律师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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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一号港汇恒隆广场一座36层
我坚定地认为法治才是治理社会的根本良策。但转行律师三年来,见证了太多太多诉讼过程中,根本不相信法律的人。关系和权力,才是他们的信仰。不管被“关系”骗去多少钱,也不管对关系的迷信让他们多做了多少年牢,对法律依然无知无觉无感——之所以关系没有发挥作用,那是因为撼动的权力不够大。
不管是刑事还是民事,更不要说行政诉讼,几乎所有当事人的第一反应都是——找关系。只有实在找不到“关系”,或者已经被“关系”坑了不少钱,问题不但没解决,还向更坏的方向发展的时候,才不得不去寻找专业律师。
当我说“刑事是最后的、不得已的手段”时,不少当事人认为律师和法律也是最后的和不得已的手段。
还有一个发现,不少当事人花了钱,走了“关系”,最后的量刑可能比不找关系处理的还重。但是,他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这个事实,而且还可能认为因为找了关系才有了这个结果,不然可能会处理的更重。
举个例子。
甲涉嫌诈骗罪,公安立案后,家属第一时间通过亲朋好友托关系,找到派出所领导,打听案情。得到的回复是,没问题,只要好好配合,就能出去了。家属信以为真,就让生活律师去做当事人的工作,认罪认罚就没事了。(至于找没找领导,得到的信息是否真实,只有天知道)
然后,当事人就非常配合地按照承办民警地要求做了笔录。
然后,申请取保,被拒。
然后,报捕的时候,提交罪轻的无罪法律意见,被拒。
然后,到检察院阶段,家属又把在公安阶段地操纵走一遍。
然后,检察官让签认罪认罚具结书。
然后,当事人就签了。
然后,就判了实刑。坐牢去了。
家属和当事人不明白,钱也花了,关系都找了,期间陪着小心,唯唯诺诺。原本说的好好的,最后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呢?
迷信关系,最后被“关系”耍了。
无独有偶。
乙在公安和检察阶段找的关系似乎没有发挥作用,法院阶段的时候,痛定思痛,下定决心去北京找大领导大关系来摆平案件——拿到无罪判决。
不能说家属的决心不大,也不能说家属不精明,但结果可能真的是被他们逼到了最差。
关系确实也动了,毕竟拿到了一些与案件相关的只言片语。只是,最后的结果却是拿到了最重的处罚。为什么?有各种可能,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这个关系不但没有让承办检察官和法官动摇,反而让他们坚定了重判的决心——万一将来某一天相关人员被查,他们能确保自己万无一失。
我之所以认为律师是一个值得的行业,是因为还会遇到一些人,改变一些根深蒂固的观点。
曾遇到曲曲折折找关系,浪费了很多时间和金钱,最后,还是不得不通过专业律师来打官司的当事人,虽然他们也坚定地相信关系,认为法律、律师、法官都可能被收买。最终,由于通力合作,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好结果。这时候,不用多言,法律和法律人在他们心中的分量也变得完全不一样了。
也许,这就是律师的价值吧。虽然很多当事人对关系的痴迷深入骨髓。但是,在工作过程中,通过专业实实在在地帮他们解决了问题,还顺带让他们对法律有了一些信心,对法律人有了不一样的认识。
这就是律师可以发挥作用的空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