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纪念律师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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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越来越不会写文章了。虽然每篇文章都是建立在办案基础之上的深度思考。却发现,写的文章总是被体制内的人攻击。因为我的文章对他们要求高,批评他们。但是,我所有的批评都不是空穴来风,都有个案依据。今天写了一篇非常干的实操文章《如何应对公安机关的讯问套路》,针对侦查机关的讯问套路。我知道可能会得罪侦查人员。但是,显然,之所以有那么多的冤假错案,除了检方没有把好关,法院没有尽到职责之外,源头就在侦查机关。案件是侦查机关立案的,是他们移送起诉的,后续证据不足,也是他们一遍又一遍补充侦查的。那些冤假错案之所以成为冤假错案,源头就在侦查。所以,当事人如何识别侦查套路,并有效应对,防止掉坑,就显得特别重要。这也是我这篇文章的初衷。没想到遭到侦查系统的各种攻击,不仅仅是人身攻击,直接是侮辱了。我的文章反复强调,对于确认自己无罪的当事人,要坚决防止掉坑。无论从专业还是良知,我都认为绝对是良心干货,并且会帮到一些真正需要的人。如果不是无罪,自然另当别论。不少人的批评是立场大于事实,很多人根本不看文章,一看标题,一看开头,就开始大肆攻击。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难道只能表扬,不能批评?做的好,当然会表扬,但是针对实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应对方法,有什么问题?而且文章又不是针对所有人,都有专门的对象。为什么那么多人自动对号入座?!是心虚,还是真的批评错了?凭良心说,我的文章对需要的人,有很高的价值。不少朋友说,我的文章门槛很高,有深度。其实,我自己看来,写的都是心里话,因为我平时就是这样工作和思考的。但是,这些文章一旦发表,就会引来口诛笔伐。如果只想听好听的话,那就做让人口服心服、心悦诚服的事,而不是动不动上纲上线,人身攻击。做的不好不对的,也只能表扬,不能批评,不能提出应对的方案?还是说,只能华而不实的夸夸其谈,或者无原则无底线的溜须拍马?我有个案子,报捕后,第一次跟检察官沟通的时候,她非常不耐烦。第二次沟通的时候,我把无罪意见,跟她详细的交流了。但是她当时的态度非常强硬,说肯定构罪,一定会捕。但我还是把无罪的法律意见书给她了。没想到,第37天,她没有逮捕,把人放了。这样的检察官,要不要好好表扬?当然要。她能认真地跟律师沟通,虽然有不同意见,但是愿意交流。退一步讲,即使她听不进去我的观点,最后逮捕了。我仍然认为,她是值得尊重的。因为她懂得尊重。尊重永远都是相互的。敬意一定是有基础的。更值得夸赞的是,她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听取了跟自己完全不同的法律意见后,竟然能快速消化,并且勇敢做出不捕决定。这就是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检察官。必须大力表扬。体制内这种人占有一定比例,有幸遇到,是当事人、家属和律师的幸运。但是,办案中,遇到更多的是,不听,也听不进去,不敢担当的公检法人员。难道对他们,也要违心地表扬?不好意思,做不到。真心做不到。就拿侦查人员讯问来说,有没有非常规范的,一定有。这个根本不用质疑。但是,就我办理的这么多的案件,看的这么多卷宗,接触了如许多的当事人,还没有发现哪个案件的讯问是完美无瑕的,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小的瑕疵,就不说了。严重侵犯当事人权利的情况时有发生。刑讯逼供、诱供、骗供、指供等等,各种违法行为,在很多案件里都有体现。难道不应该提出来,让大家看见,并正视、改正吗?毛主席他老人家早早说过,有责改之,无则加勉。为什么就不让人说话呢?真的做的很完美,还怕人批评?真正厉害的人,都虚怀若谷。业务牛逼的人,对自己要求高的人,不会允许自己犯低级错误,更会闻过则喜。但有的人是闻过则怒,恨不能直接拳打脚踢。以前,我还会对各种攻击和批评回应,现在不会了。跟你观念不同的人,是无论如何都说服不了的。能够理解的人,根本不需要过多解释。只是这样的环境,让人心寒,让人疲惫,也让人害怕。真的不知道怎么写文章了,难道说只能写那些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文章?越来越不懂,也越来越不知道怎么写文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