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纪念律师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13101202311576402
18055196136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一号港汇恒隆广场一座36层
看到不少言论,说三初中生用如此残酷的手段杀死了同学,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悲哀,子不教父之过。所以,父母应该受到同等的刑事责任,甚至有专家说,父母要承担同等刑事责任下的民事责任。
看的人不寒而栗。
先看民事责任。
现在的法律已经规定,被害人父母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追究杀人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由于他们是未成人,没有经济承担能力,最后还是由父母代为承担。也就是说,在现行法律之下,父母也要为孩子的犯罪行为买单。至于说,他们由此承受的精神压力和要失去孩子的痛苦,在滔滔洪水般的舆论面前,少有人能体会。
刑事责任能不能株连到他人?
“我行为,我负责”,责任自负,是法律的基本准则,也是社会的基本准则。
孩子犯罪,父母同罪?这是要回到野蛮社会的“连坐”吗?
古代有“一人犯罪,株连九族”的做法,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多么荒唐可笑。我们经历了数千年的进化,才有了今天的基本人权。现在却要因为几个孩子杀人,就回到连坐的老路上去吗?
古代犯罪,一旦株连,就是一个家族。这其中有多少人是无辜的?凭什么对无辜的人用刑?
三个孩子是杀人犯,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凭什么要株连他们的父母?就因为父母生养了他们吗?如果按照这个思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叔叔伯伯姑姑、舅舅舅妈姨妈,同学老师校长等等,都跟孩子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不是都要一起株连?
责任自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案,不能随意扩大责任主体和应承担责任的范围。
虽然我们刑法上的连坐没了,但是因为犯罪而株连子女的考公、参军等,也是实行了多年,这其实是变相的连坐,应予取消。
父母犯罪,孩子何其无辜?父母犯罪后,子女抬不起头,精神收到巨大打击,成长过程中承受太多原本不应该他们承担的批评、指责、侮辱、谩骂、打压和丧失考公、参军的机会等等。
同时,他们还因为父母坐牢,承受物质上的压力,生活品质大大降低。这些已经严重地影响了他们生活。如果这还不够,还要他们承担父母犯罪的后果,难道让他们一起去坐牢,问题就解决了?他们的父母就不会犯罪了?
他们能阻止父母犯罪吗?显然不能。即使孩子成年了,一定程度上来说,有能力阻止父母犯罪,如果没有成功阻止或者没有阻止,就要承担父母犯罪的责任吗?父母是独立的个体,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孩子也是独立当个体,同样对自己的选择和行为承担后果。
就像我们每年有30万因醉驾获刑的家庭,他们的子女因此而不能考公或者参军,这对子女多么不公平。
最高检2023年工作报告显示,这一年提起公诉168.8万人,相当于这么多人做了有罪判决,这就意味着一年有如此多的家庭背负犯罪记录的沉重负担,有子女的,就会因此受到各方面的不公待遇。
这,公平吗?合理吗?
是社会的进步吗?
显然不。
所以,我们不能因为三个孩子犯了杀人罪,就要他们的父母额外承担责任,一旦开了这个口子,可能就无法收拾。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随时随地都可能莫名其妙地陷入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中,每天都处在可能要为某一个亲戚犯罪,自己不得不跟着坐牢或倾家荡产的恐惧里。那样的话,我们还能正常工作和生活吗?
连坐,早该给进入历史,成为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