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纪念律师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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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躺平成了一种很流行的生存哲学,这种选择透着洒脱和无奈,还有一点自我解嘲的阿Q味道。
如果说普通大众的躺平,只是个人选择的问题的话,如果司法者也选择躺平,你觉得是不是也能定义为“只是个人选择”的问题呢?
出来的这几年,可能是身份和思维方式的转化,也可能是体制本身的变化,深刻感受到司法过程更加机械和僵化,在开不完的会、加不完的班、办不完的案件、顾不了的家庭、丢失的自己,上升和躺平之间,后者成了自然而然却又略显被动的选择。
如果司法人员只是把工作当作一份养家糊口的营生,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上的他们,是否会因为这份有点重的责任而心生不安呢?
因为他们的一个不经心,可能就是一个当事人背后的家破人亡;他们的一个不在意,可能就是多判了三五年的、一个人上千个难熬的日日夜夜;他们的一个无所谓,可能就是一个冤假错案的开始和一个家庭数十年的喊冤申诉和颠沛流离......
如果只是一个普通人,躺平,影响的只是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如果是一个司法人员选择了躺平,随之躺下的可能是经他手的成千上万个人的自由、财产,甚至生命,以及他们背后的家庭、企业。
如果我说,选择了检察官和法官这样的职业,其实是没有资格躺平的,在选择这一职业的时候,就是选择了非同寻常的一条路,就是选择了用平凡普通的肩膀去担当社会公平正义的道义。相信很多法检同仁又会觉得强人所难。但是,请想一想,我说的是否有道理。
比如一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在检察阶段的时候,由于检方的入罪和控诉思维,导致案件经过各种“慎重考虑”之后,还是被诉到了法院。法官自然是看得出问题的。这个时候,怎么办?让检方撤回?直接判无罪?还是顺从检方的意思,两眼一闭,直接采纳他们的量刑建议?
确实,有极少数案件,由于法官的坚持,迫使检方撤回后,做撤案处理了。为这样敢于担当的法官由衷地点赞。
更少数案件,非常有魄力的法官,直接判了无罪。这样的法官,只能说可遇不可求。我常给当事人说,遇到这样的法官,应该是上辈子做了太多好事。不得不说,这样的法官是社会的脊梁,是时代的福星。只是,太少太少了。
多数情况是,检方带病起诉,法官主动伸手去帮这个难兄难弟。
其实,法官也挺为难的。既要想方设法把案子判了,还得开动脑筋,搜肠刮肚,摆事实、讲道理、搜依据,然后抓耳挠腮地组织判决书的语言——既不能掉到检方的坑里,也不能给自己挖坑,还得尽可能避免上诉,尤其要避免以后翻案的可能——不可谓不为难,不可谓不用心——如果这些心思都用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上,用在确保个案的客观公正上,是不是更好?
为什么法官不能躺平?因为法官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站,如果这一站也失守,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就被彻底击穿,百姓还去哪里讨说法、要公平?
社会赋予法官这么重的责任,你又勇敢地选择了这个职业,怎么能安心躺平呢?
不少法检人员说,自己没什么权力,只是诉讼环节上的一个小小的螺丝钉,左右不了案件,发挥不了作用。果真如此?其实不然。
且不说不起诉和无罪案件。就看那些原本可以从轻处理,也有类似判决支持更轻的处理方式,为什么非得往重了处理?本来可以缓刑,为什么非得实刑?本来一个简单的罪名,为什么非得牵强附会地变成两个更重的罪名?
有些时候,可能就是一个转念,当事人的一个不太配合,辩护人的一个无罪辩护,就激怒了法检人员。敢跟我斗?让你好看!
司法讲究的是理性,是客观,是依法,是公平和公正。工作中,不能带着情绪和偏见,不能不让当事人和律师说话,更不能动不动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打击报复,这是有违职业底线的。
有些法检甚至肆意地说,我就这么处理,你能怎么着吧?
在该担当的时候躺平,在该不在意地地方过度较真,可能真的需要重视一下。
对目前的司法环境和百姓对司法的期待,相信每一个法检人员都有自己的判断,如果能够做点什么,还是去做点什么吧。
等你老了,你会感激在岗时的一个善念,一个坚持,一份默默的执著。
做一回人,来世间一遭,不是来躺平的,而是来创造价值并体验生活的美好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