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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缠不清的读者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3日 来源:上海金融刑事辩护律师
[导读]:《“零口供”的当事人》文章发布之后,怎么都没想到引来很多同行对我专业能力的质疑,质问我,你说受贿罪,怎么可能是公安侦查?那铁定是监委办的啊。额,我前面是举了受贿犯罪的零口供问题,但是接下来我就先指出来,“今天讲的是普通犯罪案件”,自然是公安侦查的案件,交代的如此清楚,还是被法律人质问。能问出这样的问题,尤其当我进一步指出是“普通犯罪”而非“职务犯罪”,并且截图给他们的时候 ...

“零口供”的当事人》文章发布之后,怎么都没想到引来很多同行对我专业能力的质疑,质问我,你说受贿罪,怎么可能是公安侦查?那铁定是监委办的啊。

额,我前面是举了受贿犯罪的零口供问题,但是接下来我就先指出来,“今天讲的是普通犯罪案件”,自然是公安侦查的案件,交代的如此清楚,还是被法律人质问。能问出这样的问题,尤其当我进一步指出是“普通犯罪”而非“职务犯罪”,并且截图给他们的时候,竟然继续质问我罪名。无语到气闷,到底是真懂还是假懂?案件还在诉讼过程中,不能公布具体案情,不能暴露更多案件内容。这是我必须坚持的。这篇文章中,我只是讲不同当事人应对侦查的不同方法,会产生不同的效果。至于如何应对,还是看当事人自己,当然也包括他们的律师如何合法合规地进行法律辅导。别急着吵架,认真看文章之后,再来挑刺好不好?态度认真一点,做事专业一点。不要用想象代替事实,不要动不动先着急攻击。如果真的发现问题,并且拿得准,那OK。我欢迎大家的纠错,这样方便我提高。这么多年来写文章,确实有些人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都让我觉得写文章同样是一个作者和读者共同成长进步的过程。但是,对无谓的纠缠,是真的无力吐槽。纠缠与办案无关的问题,反复纠缠,到底是争面子上的高低,还是为了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而较真?还有,即使你争赢了,又能得到什么?况且,我不愿意也没时间纠缠。对那些反复私信、反复@我的,只能拉黑、删除。还有千方百计,用各种套路和方法来免费咨询的太多太多,这里统一回复,不管是律师还是当事人,咨询均需付费。更有甚至,在后台或者微信直接甩出几十上百页内容,让给看看,给提供方案。不说多,一天只要有两三个这样的事情,我就啥都不用干了,直接带着孩子喝西北风就好了。还有人让我把公号的每一篇文章的内容和链接复制给他......这个看的我直接吐血。有时候我去开讲座,海报上都有联系人,是否线上等等,这些问题,直接问联系人,不要来问我解决不了的问题。真的没有能力一一回复。不要跟我要课件,请尊重知识产权。这里也跟读者朋友交代一下,很多信息确实没有时间看,也没有时间回复。如果付费咨询或者委托,就直接说案情。只想白嫖的,即使回复了你,如果不付费,也不会接受咨询。所以,不要浪费彼此的时间。对律师来说,最宝贵的就是时间,每天只有24小时,可是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律师分身无术,无依无靠,每一滴水,每一张纸,都要靠自己挣。天上从来不会掉馅饼到律师头上。不说不容易,不代表律师就真的很闲,如果一个律师真的很闲,那他基本吃不饱饭。有人问我,为什么写文章?爱好。写文章是我表达自己的方式,是我与这个世界联系的方式,也是我存在的方式。恰好我又是律师,顺理成章地写法律类文章。当然我也喜欢写散文。昨晚在小号《猫大富》上发了一篇《迷蒙三月,夜上海的男人们》,不少人都说写得好,很喜欢。可惜,现在没有多少时间去写这样的文字。还在奋斗阶段,就要以专业为主。写专业文章,一为梳理和提高自己,二为普法,提高法律人群体和大众的法律素养。直言不讳地说,三为更好地宣传自己。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发挥自己的特长,以得到更多关注,得到更多好的案源。这不是单纯的公益,也不是全然的无私。我没有时间、也没有义务免费解决质疑、质问、咨询。每天只有24小时,真没时间去应对如此多的问题。对读者来说,如果觉得有用,就继续关注;觉得无用,觉得浪费了时间,直接取关。没必要为根本不值得争论的事情,争个你死我活。这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消耗彼此最珍贵的生命。我作为一个非媒体人的写作者,认真对待每一篇文章,希望读者也能做好一个读者,除了付费咨询和委托,请不要过多打扰。谢谢。相互尊重,是愉快写作和阅读的自在和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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