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纪念律师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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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从电影的角度,不看司法实践,这确实是一部好电影,为了唤醒第二十条,把正当防卫权还给百姓,让见义勇为多起来,让人们的精气神敞亮起来,鼓励人们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让孩子们敢于同校园霸凌等行为作斗争。确实立意高远,张导还是张导。
因为吕玲玲和韩明的坚持,陈永强的案子不起诉了,但是影片没有告诉人们,如果他们去见义勇为,是不是不会坐牢;如果孩子们去同校园霸凌作斗争,是不是只会被表扬,而不可能被处罚。
不保障见义勇为者权利的倡导,就是耍流mang。
不然让百姓拿肉身去应对枪林弹雨吗?
大家看过电影后,迅速分为两大对立阵营:
一是以检察官为代表的体制内公检法人群,被电影感动,认为电影是他们的嘴替,展现了他们日常工作的良好形象,并且有利于建立勇敢善良的社会风尚。
二是律师群体,对影片拉踩、抹黑律师,剥夺律师功劳的行为,极其愤慨,认为自己呕心沥血、声嘶力竭为正当防卫者辩护呐喊,被冰冷的检察官、法官无视,造成冤假错案。影片不但失真,还是对观众的误导。如果观众因为看了影片去见义勇为,很可能被判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入狱,这是在犯罪。
多数观众还是选择理解并支持官方。不少人认为律师只为钱服务,公检法才是伟光正的。
只有经历过诉讼,尤其是经历过刑事诉讼的人才对律师的愤慨有所理解。
大部分观众被韩检察官感动,其实很好理解。一方面官本位的思维根深蒂固,百姓天然地相信电影呈现的内容,就像一出问题,本能的就想找关系,是一个道理;加上演员们的精湛表演,被剧中极具人格魅力的检察官打动是很好理解的。
另一方面,观众中绝大多数人没有经历过刑事诉讼,不知道当事人和家属承受过怎样的痛苦,自然也不能理解律师们的愤慨。各种影片对律师的抹黑,现实中确实有一些律师做的不尽如人意,导致一些人对律师群体的认可度不高。
但是有一点值得警惕,如果观众因为看了影片去见义勇为,又被司法机关以构成犯罪推入刑事诉讼程序时,如果当事人和家属还是稀里糊涂地配合警方,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做对自己不利的供述,并且不相信律师,也不配合律师,让案子“顺其自然”地往下走流程,从现实的角度看,那可能是当事人和家庭的灾难——这才是最可怕的。
如果他足够幸运,就像影片中的陈永强一样,遇到吕玲玲和韩明这样的检察官,不用请律师,也能保平安。
说实话,如果公检法都能秉公执法,依法司法,可能真的不需要律师,也不会出现冤假错案。可是,实务中多少人不断喊冤,不断申诉?
当人们身陷囹圄,最需要的是律师,只有律师才可能跟当事人一起并肩战斗;只有律师才会千方百计,在现实的罅隙里,艰难地跟公检法对抗,为当事人尽可能地去争取合法权益。
了解一点司法实践的人,都知道这个工作有多难。
悲哀的是,人们不懂律师们到底在抨击什么,为谁抨击,甚至掉过头来抨击律师。
更悲哀的是,原本可以不坐牢,却因为盲目相信公检法,不知不觉地把原本不属于自己的罪行说成自己的罪行,稀里糊涂认罪认罚,坐牢,而不自知。
最悲哀的是,人们不相信为他们拼命呐喊的律师,最后发现被冤枉,悔不当初,却没有后悔药可吃。当他们不得已重复影片中张贵生的老路,耗尽钱财,耗尽生命......这将是巨大的悲剧。
影片的倡导的价值观没有问题,问题是谁来保障人们见义勇为后不被追责?谁能确保英雄流血流汗之后,不再流泪?
只要见义勇为的权利保障到位,律师们同样会拍手称快——没有谁不希望社会变得越来越好。